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督三察”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好专项改革方案督察评估工作,按照市委深改组部署,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专项改革方案集中督察评估工作方案》。此次集中督察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共有10个改革方案纳入督察评估范围,其中:牵头对接执行或直接执行省委深改组审定出台半年以上的专项改革方案6个,其他专项改革方案4个。
在督察评估中,市发展改革委强化落实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破解难点。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督察评估工作,并对督查评估难点“改革事项”清单等逐一审核把关;各相关科室对专项改革方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全面体现中央改革精神和改革举措,切实避免工作被动。二是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如实填写专项改革方案《自查评估报告》和《自查评估表》,要求对尚未落地或落实效果未达到预期的改革任务,继续加劲加力做实,确保落地见效。同时,各相关科室切实增强改革落实可追溯管理意识,加强工作过程中各类程序性记录、纪要、图文资料等收集和归档。三是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此次集中督察评估工作由体改科统筹协调推进,各牵头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落实,并明确专人、落实专责来推动,切实把改革落实计时出发、到点交账、绝不含糊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