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17〕34号)等要求,为推进规划实施,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基本原则,围绕全面创新、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中心工作,通过系统性、制度性安排,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社会服务兜底、公共体育普及等保障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教育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等民生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水平。
二、重点工作
围绕2017年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在70%以上。扎实推进九项民生工程,着力办好全市19件民生大事和中心城区10大民生实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例不低于70%。坚持就业优先,妥善安置转业军人和去产能企业职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管理。大力发展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达川、大竹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有效整合利用教育资源,做大地方教育总量。推进达一中、达州中学等示范中学改革创新,打造一批秦巴区域名校。加快西南职教园区建设,推进城区中职学校搬迁入园,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支持与省内外大学联合创办高职院校。推进四川文理学院转型发展应用型大学和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支持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发展。深入实施健康达州行动,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抓好合作办医,提升达州医疗水准。大力发展体育健身运动,着力增强人民体质。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1223”巴文化保护工程,支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档案馆、工青妇活动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文艺创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基本公共教育
1.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率,重点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减免宣汉县4.52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2.84万名非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
2.九年义务教育。继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做好“三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等民生工程。对62.49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对10.41万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800元标准,特殊教育学校达到6000元。对62.7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3.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3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为4.06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全覆盖。
4.现代职业教育。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巩固中职教育发展规模,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中职2.85万招生任务。免除4.57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为1.64万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制定市级示范中职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启动实施“双示范”建设,建设一批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示范性骨干中职学校。开展中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不断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模式,切实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终生教育体系。深入实施《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出台我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劳动就业服务
6.就业服务和管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全面落实精准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和“五个办法”,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广泛开展双创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招聘进校园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支持发展家庭服务业及多种新业态促进就业。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和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7.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动“技能四川”建设。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劳务品牌培训专项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加强对妇女的技能培训。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实施“扶贫专班”和“送培训下乡”活动,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
8.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特殊工时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高温津贴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全面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推进欠薪问题常态监管长效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举报投诉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社会保险
9.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抓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
10.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实行总额控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进一步扩大市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拓展市级结算平台功能,推进市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11.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强化失业动态监测,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探索适应灵活就业的失业保险保障方式;按国家规定落实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施,加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到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5.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1.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2.84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四)基本社会服务
12.社会救助。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制定发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进一步对特困对象进行精准认定,建立台帐,制作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推进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优先得到集中供养服务。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实施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13.社会福利。积极开展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留守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优化机构内孤儿养育环境,充分发挥各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加强散居孤儿权益维护。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与服务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与收养登记信息网络,在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扩充惠民殡葬减免项目,提高惠民殡葬服务标准,逐步增加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辖区所有户籍居民的市县数量。
14.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主体作用,兼顾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共同发展,带动养老关联产业发展。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0.276万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0.275万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为全市23万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准入、土地保障、税收、融资、保险等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15.优抚安置。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完成我市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标工作。加强优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孤老等重点优抚对象安置到优抚医院、光荣院等集中供养,组织重点优抚对象轮流短期疗养。开展建军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按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落实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享受优待政策,推动解决重症重残、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难点问题,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
16.防灾减灾救灾。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减灾备灾、应急救灾、灾后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社会应急动员等工作体系。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12小时内安排落到实处,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及时帮助特别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统筹建设乡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点。推进救灾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五)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17.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推进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规范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管理,强化疫情处置快速反应,做到病例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安排,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向流动人口全覆盖,实现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9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开展爱国卫生65周年纪念活动,继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8.医疗服务。严格落实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针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强化健康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8%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贫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100%。建成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完成县级平台建设,并与省、县平台互连互通,纵深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动全市新建约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重点支持建设8个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构建层次分明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
19.食品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产业链管理,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制度,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用,积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推动重点食品全程追溯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改革抽样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抽验、专项抽验、评价性抽验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推动建立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和专家体系,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智慧食药监”工程,完善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20.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大力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加强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减少非意愿妊娠。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与管理,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着力便民利民。积极推进生育登记、妇幼健康一条龙服务。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21.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幼健康民生工程,婚检率较2016年提高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5%以上,有效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有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本年市、县(市、区)均建立1—2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力争实现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至5.9‰以下。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22.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深化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倡导适度生育、科学养育。加强政策实施的指导和督查,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引导逐步淡化、取消对放弃符合政策的生育行为相关奖励政策。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涉及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保持政策的协调一致性。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妇联等)
(六)基本住房保障
23.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全年完成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6217套,发放租赁补贴2218户。
24.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年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0185套。
25.农村危房改造。继续结合脱贫攻坚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将改厕纳入新农村规划和扶贫攻坚工程。全年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11698户,统筹推进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的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七)公共文化体育
26.公益性文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全面落实。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308个贫困村文化室。开展“脱贫攻坚·文化暖冬”农民艺术展演系列活动、“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主题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流动博物馆和优秀剧(节)目开展展览、展演、巡演,组织文艺院团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完成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800场,市直院团送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120场。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达州”,组织开展“现代阅读服务月”系列活动。加强优秀文化传承和保护,实施民间工艺、手艺等民间传统文化记录、保护、传承工程。
27.广播影视。积极推动“智慧达州”“数字达州”建设,将高清频道传输纳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益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完成511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电视户户通工程、308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和接收终端。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化;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实施社会文化服务组织培育工程。
28.新闻出版。依托农家(社区)书屋开展阅读、征文、讲座、学习辅导活动,开辟农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假期“学习之家”,开展“农民读书月”活动,建设一批“农民工书吧”。为2760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深入推进“书香达州、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190个阅报栏(屏)。加强“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和赠阅。
29.群众体育。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每五年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全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共计800名,各县(市、区)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50次。全市共计申报免费低收费大型体育场馆名录8个,面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人数不低于67万人次。招选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纳入名录的场馆进行免费低收费开放绩效调研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30.残疾人社会保障。全面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全市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发放生活费补贴。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优惠政策的建立和完善。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31.残疾人基本服务。为20万名残疾人开展“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为15万名持证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扶持3.82万名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0.74万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为5万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380名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62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助听器适配、听力言语康复训练等服务,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为10488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实施保障
(一)细化措施,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计划的要求,对照行业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标准,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可量化、易推进的工作方案,深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协调、指导和督查,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大投入,多元供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实施计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充分对接《2017—2018年度达州市中心城区十大民生实事方案》,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要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完善机制,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以服务工作量、服务成本和服务效果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制度,不定期召开推进工作分析协调会,大胆探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手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可推广、易复制的先进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自查、督查力度,及时深入基层,强化指导与服务,全力推进计划实施。尤其是要在关键环节、重点工程方面进行专项研究,提出可行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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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