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除“以药养医”,解决“看病贵”“大处方”等难题,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达州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工作方案》,通过完善药品产业政策,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加强医疗和用药监管,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意见。
完善药品产业政策
我市将进一步严把药品准入关口,加强药品审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方案。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如实记录生产全过程的各项信息,确保生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针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每年开展2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着力深化医药产业结构改革,积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和产能对接。引导企业加强重点品种、品牌、技术、批准文号等优势资源的合作,着力培育地榆升白片、回生口服液等优势产品,促进形成一批临床价值和质量水平高的品牌药。
改革药品流通体制
《方案》明确,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跨区域发展。鼓励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采用多仓联营、协作配送的方式储存配送药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
另外,支持发展专业药房、药(美)妆店、“药店+诊所”、中医(国医)馆等新型零售经营方式。鼓励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提升零售连锁经营管理水平。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市外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
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淘汰不规范企业,净化流通环境。同时,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科学设置评审因素,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在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县(市、区),鼓励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途径联合带量、量价挂钩、带预算采购。
加强药品流通综合监管,强化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从购销渠道检查入手,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重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租借证照、“挂靠”“走票”、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用药监管
在促进规范合理用药方面,市卫生计生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临床路径管理,促进诊疗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到2020年底前,我市将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根据《方案》,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在监管和控费方面,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我市还将探索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智能监管系统,发挥省、市联动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将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费用由医疗机构收入变为成本,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