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18〕29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水电工程业主落实防洪度汛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做好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电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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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