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达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不断提高网络交易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送〈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8〕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送〈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8〕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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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
bt365手机客户端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