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办:
经2018年4月28日委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bt365手机客户端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bt365手机客户端
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川委办〔2017〕44号)《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川信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合规、实事求是、诉访分离、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方式,通过人民网、信箱热线、主任信箱、凤凰山下论坛等渠道,向我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由我委处理的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委党组信访工作职责: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学习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文件,提升干部职工信访工作理论水平、业务能力。
第四条 委领导信访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督导,其他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信访工作。对典型、敏感的信访问题,由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对上级批转的重要信访事项,相关负责人应当及时阅批并督办;对其他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以及信访积案实行包案处理,按规定时限办结。
第五条 办公室信访工作职责
(一)登记、转办、催办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舆情。
(二)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向委领导反映办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督促、指导科室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五)负责与信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六)其他有关信访工作事项。
第六条 其他科室信访工作职责:牵头承办本科室工作范围内、紧密相关的信访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信访交(转)办件;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分类受理
第七条 对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诉求,承办科室应当自该信访诉求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告知书》(见附件1),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权机关提出。
第八条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诉求,应当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以下相应程序处理:
(一)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的,应当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二)属于《信访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调整范围,能够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程序处理的,承办科室应告知信访人拟适用的其他法定途径及依据,查询或联系方式,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需要依申请启动的,还应当告知其申请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受理的时间和告知的形式、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对已作出信访终结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诉求的,不再重复处理,承办科室向信访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对同一诉求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并认定属于新的事实和理由,应重新进行受理。
第四章 处理流程
第十条 群众来信处理流程
(一)登记。收到来信后,办公室相关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性别、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信日期及主要内容等。
(二)送阅。凡重要来信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同时将信访内容送派驻纪检组备案。
(三)转交。信件登记后,根据来信反映的内容转交相关科室签收;信访内容涉及多个科室的,根据信访主要事项确定牵头科室,或由委领导明确牵头科室签收。
(四)承办。信箱热线、凤凰山下论坛的信访件原则上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另有时间要求的应按时办结。如需延期办理,应说明缘由,并报责任领导和办公室同意。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信访诉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办公室核实同意后,转交其他科室办理或退回信访来文单位。
(五)回复。对所有信访件,受理科室均应以书面形式答复,留有联系电话的可先以电话形式答复。对来信所提要求、问题或查询,应按政策规定做好解释,对举报、批评、投诉类信访事项,应及时查实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应提请委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及时研究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回复、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案报告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由委主要领导审签。
(六)存档。信访件办结后,信访处理意见和结案报告应当由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与“信访转办单”、信访原件一并存档保管,若有复信,还应将复信的复印件一并存档。办结后的信访件应按编号及时整理归档,并注意信件的完整,举报类信件的归档由党建办负责,其他信件由承办科室转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一条 群众来访处理流程
(一)接待。受理科室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如属多人集访的,应让其推选代表,代表不得超过5人,核实来访人身份,履行登记手续,了解来访事由,迅速报告领导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处理来访事项。同时填写“来访事项登记表”,并与来访人告知答复或处理的时间。
(二)处理与答复。承办科室对待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若在政策范围内难以解决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若所提问题在政策上尚不明确,或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的,应当向对方讲明,并当面约定答复日期、方式,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第五章 信访秩序
第十二条 在信访活动中,出现下列行为的,承办科室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迅速处理,并组织落实好安全防护工作。
(一)在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滞留、围堵、冲击单位办公场所,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办公活动。
(二)纠缠单位工作人员,妨碍其人身自由,干扰其正常生活或者对其侮辱、谩骂、威胁、殴打。
(三)聚众闹事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四)拦截车辆或者静坐妨碍交通和社会秩序。
(五)伪造文件、造谣惑众或者诬告陷害他人。
(六)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及其他可能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物品,投寄、投放不明物质制造恐怖气氛或者以自杀、自残、传染疾病等相要挟。
(七)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寻衅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八)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或有价证券。
第十四条 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干预接待工作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第十五条 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群众来信来访,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由委办公室组织管理。人事科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办公室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bt365手机客户端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