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 ||
项目业主 | 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村 | 建设期限 | 2018-2020年 |
总投资 | 32210.03万元 | 资金筹措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吨,建设2x350t/d生活垃圾焚烧线、1x15MW汽轮发电机组及2x36.5t/h、4.0MPa、400℃卧式锅炉;配套烟气净化、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等。 | ||
处理工艺 | 垃圾焚烧采用机械往复式炉排焚烧炉;采用4.0MPa、400℃、36.5t/h的卧式单锅筒锅炉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进行回收利用;烟气处理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达到GB18485-2014要求;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处理工艺;炉渣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稳定达标后安全填埋。 | ||
审批单位 |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 | 联系人 | 陈哲 |
联系电话 | 0818-2378695 | 联系邮箱 | 514195452@qq.com |
邮政地址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市政综合楼5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8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