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 ||
项目业主 |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渠县卷硐乡梨树村5社 | 建设期限 | 2018-2019年 |
总投资 | 37535.51万元 | 资金筹措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吨,配置1台 75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和 1台 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烟气净化、垃圾渗沥液处理和飞灰固化系统等。 | ||
处理工艺 | 垃圾焚烧采用一台750t机械炉排焚烧炉,一台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一台中温中压蒸汽余热锅炉(4.0MPa、450℃)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进行发电利用;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处理工艺;垃圾焚烧后的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固化后定期运送填埋场卫生填埋。 | ||
审批单位 |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 | 联系人 | 陈哲 |
联系电话 | 0818-2378695 | 联系邮箱 | 514195452@qq.com |
邮政地址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市政综合楼5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