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出台了两项重要政策,包括《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8年2月3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认定标准、认定与发布、名单退出与权益保护和保障措施,从15个大方面认定了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同时公布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涉电力领域会员单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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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
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会同各地区开展《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形成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并予以公告。我市通川经济开发区、达州经济开发区、普光经济开发区、开江经济开发区、大竹经济开发区、渠县经济开发区等6个开发区被纳入其中。
2018年版《目录》包括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与2006年版《目录》相比,2018年版《目录》增加了975家开发区,其中,2006年版《目录》内的1511家、新增1032家,总体反映当前开发区实际状况,满足地方发展需要。
2018年版《目录》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东部地区有964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216家;中部地区有625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224家;西部地区有714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425家;东北地区有240家开发区,比2006年版增加1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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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