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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正文
邮件标题:
[其它] 咨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信件编号:
20171434368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杨罗
发送时间:
2017-09-07
信件内容:
您好!我向咨询一下达州市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原则
回复情况:
“杨罗”朋友,您好! 收到您咨询“达州市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有关事宜,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要督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因此,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 2、非公立医疗机构如果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等”,消费者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维护合法权益。 bt365手机客户端 2017年9月15日
回复时间:
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