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通过这项改革,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新体制。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传统体制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政会不分、治理结构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够,与政府的职能边界不清晰,出现“红顶中介”现象,对此群众意见很大。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改革,建立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有效治理,促进其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体,实现独立运行、依法自治。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主体。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二是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制度建设,明确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建立规范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明确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统一、服务监管并重。按照非营利原则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行为,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三是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推动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通过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四是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在中央和地方分别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开。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充分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因地因业因会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4.脱钩的主体如何确定?
答:脱钩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包括党的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执行。
5.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具备什么特征?
答: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规定,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二是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三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6.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包括哪些方面?
答:脱钩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机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由双重审批转变为依法直接登记,行政机关由业务主管转变为综合监管,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关系。二是职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由承担一定行政职能转变为依规承接政府委托或移交事项,规范职责分工关系。三是资产财务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财务管理独立,财政资金由直接拨款逐步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规范明晰财产关系。四是人员管理脱钩,人员由行政机关管理转变为用人独立和社会化管理,负责人由行政机关批准任命转变为按章程自主产生,规范用人关系。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对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专门的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规范管理关系。
7.如何理解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
答:主办:行政机关推动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主管:行业协会商会在设立登记时明确由某个行政机关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少数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业务主管单位以外的行政机关,也具有管理、被管理关系。例如,中国电力工业联合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资委,但其业务工作联系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家能源局承担;再如,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国资委,但其业务工作联系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挂靠: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名义上由某行政机关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实际上在日常工作中两者几乎没有联系。
8.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代管协管挂靠关系是指什么?
答:代管是指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代替业务主管单位,对同属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另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行使全部或部分管理权限。协管是指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对同属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另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挂靠是指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与不属同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管理、被管理关系。
9.如何界定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
答:合署办公是指一套“人马”、两(多)块牌子。有的机构既有行业协会商会的牌子,也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牌子,但实际上是同一套“人马”;或者有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常设机构,本身又是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一部分。
10.如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答: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政会不分、官办一体现象,行政机关将部分职能事项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并通过财政预算拨付的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原有财政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拨款将逐步取消,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沟通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较强的专业化优势,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财综〔2015〕73号),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通过机构分离、职能分离等措施,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提升行业服务功能,转变为合格的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二是公平对待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财政拨款支出方式,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性垄断,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之间公平有序竞争。通过竞争,一方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一方面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发展。三是科学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根据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尽可能将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在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四是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流程和方式。充分考虑相关公共服务特性,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创新购买方式。同时,加强政府对提供服务过程、结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的全方位监管,注重绩效考核,推进信息公开,规范购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